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10年11月22日上午10:00
(2)召開地點:本公司三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 受董事長劉體斌先生委托,由副董事長符念平先生主持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33,946,82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27% 。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受讓江西長虹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關聯股東四川長虹[3.97 2.06%]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該項表決。
表決情況:同意36,846,825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1.律師事務所名稱: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江日華、李彤
3.結論性意見:華意壓縮[0.00 0.00%]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華意壓縮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11月22日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