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區應急管理局近日對杭州合眾制冷設備有限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依法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當事人杭州合眾制冷設備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清江路10號實施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政處罰的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處以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