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升高,商場、賓館、醫院、大型超市等公共場所的空調又將開啟。據了解,一直以來,這些場所的空調系統清潔狀況并不盡如人意,不過,今后這有可能遭到嚴懲。
今年5月1日,新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新的《細則》”)將正式實施。據悉,1991年3月11日發布的同名文件將廢止。
整改不到位重罰
“通風系統作為調節空氣狀況的設施,在長期運行中如果未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徹底,往往會造成通風系統內部污染和病媒生物的滋生。”嘉興市衛生監督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實際工作中,我們如果遇到賓館等存在這樣的情況,無法作出處罰,頂多是責令整改,具體改不改,靠的是經營者的自律。但是,今年5月1日起,我們對此可以作出處罰。”
據介紹,根據新的《細則》,像上述這樣的情況,如果責令整改但逾期不整改的,將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相信加重處罰后,將強化經營者的經營責任,還市民清潔的空氣!”
推進量化分級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細則》將推進量化分級的管理工作。”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的《細則》提到,住宿場所、理發美容場所、沐浴場所和游泳場所都要推進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目前,浙江省提出的要求是,住宿場所、游泳場所今年達到100%,理發美容場所、沐浴場所今年達到30%。”
“應該說,由于量化分級的等級會在衛生許可證上有所體現,消費者將能更明白地消費。”有關負責人說,“而從這些也可以看出,我們以往是以衛生監督為主的,隨著新的《細則》出臺,今后,消費者也將轉變成監督者,公共場所經營者也將成為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
提高市民法律意識
據了解,近期,嘉興市衛生監督部門將就新的《細則》展開宣貫,包括宣貫培訓會議、上門宣傳及舉辦宣傳咨詢活動等,主要目的是增強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接下去,根據新的《細則》,我們今年的重點工作包括推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員制度,進一步提高公共場所經營者的自身衛生管理水平;組織開展以游泳場所、住宿場所、理發美容場所和沐浴場所等重點公共場所的衛生專項整治;繼續推進住宿場所、理發美容場所、沐浴場所和游泳場所的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公共場所衛生安全信用體系,接受社會監督,規范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工作等。”有關負責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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