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劑,又稱冷媒、雪種,是一種在制冷系統中不斷循環并通過其本身的狀態變化以實現制冷的工作物質。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有關制冷劑進出口報關的檢驗監管要求。
一、制冷劑進出口報關檢驗監管要求依據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2020年第129號公告)等有關規定,海關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最新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
二、進口《危險化學品目錄》內制冷劑申報要求
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填報事項應包括危險類別、包裝類別(散裝產品除外)、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聯合國危險貨物包裝標記(包裝UN標記)(散裝產品除外)等,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 ;
2、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3、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數據單樣本。
三、出口《危險化學品目錄》內制冷劑申報要求
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報檢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
2、《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散裝產品及國際規章豁免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除外);
3、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4、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下同)、安全數據單樣本,如是外文樣本,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5、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四、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目錄》內制冷劑企業應當保證符合以下要求
1、我國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口產品適用);
2、有關國際公約、國際規則、條約、協議、議定書、備忘錄等;
3、輸入國家或者地區技術法規、標準(出口產品適用);
4、海關總署以及原質檢總局指定的技術規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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